一年来,举行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4次;审议通过1部地方法规;作出决定、决议2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5项;发出审议意见书11份、主任会议议事意见书10份;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35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9人次。
一、围绕依法治市,加强法治建设
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出台《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我市首部地方法规《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着手制定《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目前,条例草案已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正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2017年完成立法程序;启动《安庆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安庆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结合督办代表议案,推动《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立法工作。
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听取我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安全生产法、行政诉讼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
促进公正司法。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关注“两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二、立足全市大局,深化监督工作
强化经济运行监督。一是推动转型升级。听取计划执行、工业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审议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等工作报告。二是推动重大项目实施。听取审议城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调研外环北路、康熙河景观带、新能源汽车、富士康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三是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市政府为企业争取26.9亿元专项资金,帮助企业输血脱困。
强化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审议预算执行及财政和税收收入情况报告,把监督着力点放在提高预算绩效和政府性债务管控上。重点审查资金流量大、民生工程任务重的部门,对市直95个单位决算及“数字城市”建设项目、创建“环保模范城”项目进行审查。
强化民生工作监督。关注脱贫攻坚和对口帮扶。做好人大常委会所牵头联系的县片区、乡镇、村贫困户的脱贫帮扶工作;推动石化管廊带迁建;维护粮食和食品安全。就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情况,发出议事意见书。
强化文明创建和生态建设监督。着力推动《环保法》和《省环保条例》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进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
三、注重履职实效,认真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全年就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16件。审查批准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及时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13.5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纳入市级预算。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制定《安庆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9人次,其中决定任命、任命24人次,接受辞职、免职25人次,为地方国家机关有效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对市十六届人大“1号”(加强石塘湖应急备用水源保护)、“2号”(改善我市城区交通状况)议案的督办工作扭住不放,跟踪问效。针对石塘湖应急备用水源保护议案办理进展缓慢问题,发出监督意见。改善城区交通状况议案的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常委会采取分类培训、以会代训、调研视察和赴江西井冈山干部学院开展体验式教学等多种形式对代表进行培训。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指导县乡人大加强代表小组和代表活动室建设。
积极组织代表活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达614人次。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开展“两学一做”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6件次、省人大交办的信访件19件,反馈办结率达82.8%。
提升履职质效。举办《安全生产法》、《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制讲座,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印送参阅材料19期。完善与市政府联席会议和工作联系制度。邀请省、市新闻媒体现场采访立法审议、法规发布工作,向社会公开人大履职情况。
指导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协助市委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配合省人大开展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去年夏天我市遭遇严重洪涝灾害,在这场防汛抗洪的攻坚战役中,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驻守防汛一线、指导抗洪救灾,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带头防汛救灾。市人大机关党委获得2016年全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先进党组织称号。
今后一年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立法工作,发挥法治在建设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建好立法专家咨询库。加快《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推进《安庆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安庆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立法工作。2017年要着手谋划下一届人大的立法五年规划。实施安庆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进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情况督查,开展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服务五大发展行动
依法推动创新发展行动。支持市政府构建产业新体系,就经开区、高新区,特别是智慧产业园,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和产业顶层规划,引进先进理念和模式,引进和培育高、新、大项目,打造升级版专业化园区。
依法推动协调发展行动。抓好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审议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报告。关注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社保资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开发区预算等调研,检查《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
依法推动绿色发展行动。以争创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相统一的先行区为驱动,支持政府实施项目促进工程。审议城市生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实施的执法检查。
依法推动开放发展行动。关注支持政府以国际化提速和竞争力提升为取向的开放发展措施,加快大通关、铁路枢纽、综合保税区、园中园、智慧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骨干路网、高铁西站等重大项目建设。
依法推动共享发展行动。就《省学前教育条例》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新一轮高考改革、普高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等工作开展调研。
三、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主体作用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继续推进“石塘湖备用水源保护议案”、“改善城区交通状况议案”、“《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立法议案”的办理。
保障代表履职。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接待日制度。推进代表小组和代表活动室建设。
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组织代表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及2017年实施方案所列的重点任务开展视察调研活动。
四、提升履职水平,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扩展“两学一做”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教育成果。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文件精神,将全市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继续指导县(市)区、乡镇人大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联席会议和工作联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