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经市政府批准,于2017年元月5日正式向社会发布《安庆市2017年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
《目录》分为建设工程类、公共采购类、产权交易类、土地出让类、其他依法必须进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国有资产和社会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依据“省与各市共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各类项目按照属地原则进入各市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原则,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平台之外无交易”要求,本目录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进入的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
《目录》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凡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按《安庆市本级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