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郭盛传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郭盛传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大宁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2月22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朱大宁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朱大宁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姚永恒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2月22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姚永恒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姚永恒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敏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2月22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李敏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敏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雨生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2月22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王雨生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雨生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2月22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叶林霞为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陆天平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2月22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郭盛传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大宁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 敏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姚永恒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杨新平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2月22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 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少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韩道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胜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钱泽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蒋爱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钱 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 红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洪宝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鲍官根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2月22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吴才广同志为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光华同志为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程 峰同志为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欧阳水根同志为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 晨同志为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姚正文同志为潜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红进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房振球同志为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昌文同志为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志勤同志为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丁胜兵同志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吴才广同志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庆健同志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江 晨同志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欧阳水根同志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房振球同志潜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程 峰同志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金 林同志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姚正文同志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光华同志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2月22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丁胜兵同志为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庆健同志为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金林同志为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李邦宪同志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汪云波同志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惠燕同志的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余永耀同志的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