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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月8日,市纪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潜山县梅城镇七里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至2016年七里村两委违规发放加班补助、节假日值班补助、森林防火补助等费用共计26.49万元。村书记方书琴、主任熊文联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6年12月,方书琴、熊文联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望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蒋臻、驾培维修管理股副股长刘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国内旅游等问题。2016年6月,蒋臻、刘峰在公务出差活动结束后,接受驾校负责人安排,先后到华清池、兵马俑、神农架等景点旅游。所产生的费用共计2344元由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支付。此外,刘峰还存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酒水等其他问题。调查期间,两人将费用退还。2016年12月,蒋臻、刘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峰被免职。

  宜秀区杨桥镇仓房社区书记王孝腾等人违规用集体资金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金问题。王孝腾、出纳王青分别违规用集体资金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2014、2015年度养老保险金3436.1元。调查期间,两人将养老保险金退缴。2016年12月,王孝腾、王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