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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2017年碧水行动方案》出台

  3月8日,安庆新闻网、安庆日报记者从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获悉,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市出台了《安庆市2017年碧水行动方案》,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水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0.75%、2.41%。

  全面建立“河长制”

  加强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6月底前,完成未达到水质考核要求的龙感湖、菜子湖断面水体达标方案的编制、审批、备案公开工作并加大治理力度。

  全面建立“河长制”,9月底前出台《安庆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和落实市、县、乡镇三级“河长制”,逐级落实管理全覆盖,落实管护区段河流的入水水质达标责任,强化考核问责。

  年前完成市区石塘湖备用水源应急供水工程建设,完成石塘湖截污管线主要工程并不断改善水质;潜山县和望江县完成备用水源建设;岳西县和太湖县要启动备用水源建设,2018年建成。年前全市91个加油站(点)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年前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河面“三无”:无大面积漂浮物、河(湖、塘)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完成重点企业清洁化改造

  10月底前,桐城双新经济开发区、潜山源潭经济开发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运。年底前全市所有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污口按规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

  对要求全面取缔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加强日常排查和监管。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工作。鼓励废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降低外排污染强度。

  治理城乡生活水污染

  年底前,城东污水处理厂负荷达到80%以上,各县(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负荷要达到90%以上;城市和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0%以上。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基本完成,太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新建城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区“四湖两河”(莲湖、菱湖、西小湖、东大湖、康熙河、花亭大沟)的截污工程。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于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5%以上。

  年底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覆盖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达71%以上。

  推广一批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24%,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5%,农药、化肥使用量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66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达到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粪便利用率7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

  节约保护水资源

  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县(市)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现有石化、化工、印染、农药、电镀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方案并分年度实施。

  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2017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2.77亿立方米以内。

  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22%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