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33%、23%
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3%以上,长江干流安庆段、皖河干流、华阳河湖群所有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由于III类)断面比例均达到100%,安庆市区黑臭水控制在10%以内
“设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让每一条河流都有一个河长”、“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安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经过4月1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4月18日市委常委会审议正式通过,标志着我市将在全市江河湖泊推行全面河长制。今年9月底前,我市将建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市全部河流和湖泊。
《方案》提出河长制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基本原则。将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我市河长制方案在参考全省统一部署和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例如:增加了河长协助单位或部门职责,强化了河长制工作宣传,建立涉河湖事项办理制度等。我市同时形成了《市级河长会议制度》、《市级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等五个制度文件。
《方案》明确提出2020年、2030年河湖管理相关目标指标。其中,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33%、23%;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3%以上,长江干流安庆段、皖河干流、华阳河湖群所有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由于III类)断面比例均达到100%,安庆市区黑臭水控制在10%以内。
到2030年,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方案》明确了河长制以分级设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分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分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为总体组织形式,并拟定了河长职责、协助河长的单位或部门职责、河长会议职责、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河长制办公室职责等工作职责。
《方案》明确河长制主要任务是,依据有关河湖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实际,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六个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