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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4月20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 炜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贺 猛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晓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

  汪曙光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任命:

  何宏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