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以来,我市安全生产专项第二巡查组到太湖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
截至4月23日,巡查组共检查企事业单位219家,查出隐患720个;对检查出的问题发出13份巡查意见函,责成太湖县委、县政府对非法加油站点、建筑工地、校园安全、地质灾害、花亭湖水库水上安全等问题成立相关工作组对巡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其中停工整改15处建筑施工工地;关闭2家小服装加工企业、1家非煤矿山企业、8家“僵尸”、停产企业以及13家非法加油站点;限期整改企业36家;约谈相关单位责任人10人;对太湖县住建局上报风险和隐患清单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责成太湖县纪委监察局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巡查组要求太湖县委、县政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在太湖县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曝光,对整治的情况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