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纪委就加强“五一”、端午两节期间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特别是要结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
通知强调,要坚持挺纪在前,严查快处违规违纪行为。“五一”、端午两节期间是“四风”问题的多发期、高发期,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或利用职务影响要求下属单位或他人提供旅游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赌博,严禁借节假日之机走访请吃、拉票贿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老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尤其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通过明查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严格执纪问责,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落实,作风问题突出,造成重大影响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同时,要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环境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进行举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