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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件环境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今年3月3日至3月31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庆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5月8日,督察组向我市进行反馈。

  督察组认为,安庆市高度重视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187件环境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企业224家,立案处罚120件,处罚金额220万元,刑事立案5件5人,拘留10人,约谈110人,问责24人。

  督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还存在差距,由于历史原因和安庆市资源禀赋特点,安庆市形成了以石化、纺织、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的压力日益增大;城市规划布局不合理,形成了“工业包围城市”功能布局。部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安庆石化老厂区1300米防护区拆迁工作仍处于初步阶段,隔离区域具体建设实施计划尚不明确;生活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备用水源建设严重滞后等。部分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人类活动以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没有足够重视,以致项目进展严重滞后,黄大湖水质部分指标不降反升等。环境监管能力亟待加强,安庆市市级环境执法人员较少、力量薄弱,难以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管;环境监管任务重的各开发区尚未全部设置环保机构。

  督察组要求,安庆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绿色发展导向,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推进长江等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深入推进和细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安庆市委、市政府应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2017年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按有关规定向安庆市委、市政府进行移交。

关键词: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