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筑梦新区新闻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提问。发布会对筑梦新区人才优惠政策、入驻企业激励政策及目前进园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并对入驻企业类型、条件、流程等做了详细说明。
为引进创新型人才,激发企业活力,新区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有:通过对总部企业、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参股支持。以先收后返方式给予入园企业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全额房租和物业费补贴,免收三年停车费。对入园企业新引进人才实行购房、租房、生活补贴及消费券补助。为入园企业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妥善安排其子女入学。协调各类金融机构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政策支持。协助企业生产基地、分支机构等在全市境内选址落户。
入驻企业必须符合5方面要求:在新区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四新”领域,属于新区重点招引的企业范畴;符合新区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无经济、知识产权等权属纠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经过洽谈咨询、提交申请材料、项目评估、签订相关协议、办理注册登记等流程正式入驻后,企业可享受土地和税收两方面的激励政策。对于总部在筑梦新区、生产基地在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和其他开发区的企业,在土地方面可享受项目所在地开发区的政策;税收方面不再制定单独奖励政策。对于符合市服务业、工业、农业、科技创新、金融等政策支持的企业,一律采取就高不重复,协助企业申报资金支持。对全市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截至目前,新区已对接400家企业,与40家企业有重点在谈项目,已集中落户37家企业。入驻企业中,科技研发类、总部经济包括区域性总部和金融类金融机构及新业态示范类企业各占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