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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防汛应急Ⅲ级响应解除

  市防指发出通知,决定7月15日9时起,解除全市防汛应急Ⅲ级响应。鉴于长江安庆境内水位全线降至警戒水位以下,全市河、湖、库、塘、堰汛情稳定,市防指决定,自7月15日9时起,解除全市防汛应急Ⅲ级响应。

  通知指出,当前全市仍处于主汛期,各级各地各单位要继续保持警戒,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和天气形势变化,加强旱汛形势分析会商,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用,加强值班值守,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全力保障防洪安全,努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截至7月15日8时,长江安庆站水位16.28米,较14日8时回落0.12米,比警戒水位低0.42米;长江汇口站水位19.74米,较14日8时回落0.17米,比警戒水位低0.06米。

关键词: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