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委获悉,今年我市将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3000万元,奖补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基地+村级经济组织+贫困户”等方式,在248个未出列贫困村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加工车间、发展二、三产业,促进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
今年,龙头企业当年在贫困村投资新建基地50-100亩的,茶园、桑园每亩给予300元奖励,果园、油茶、中药材等每亩给予200元奖励;100亩以上的,茶园、桑园每亩给予500元奖励,果园、油茶、中药材等每亩给予400元奖励;新建山泉流水养殖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奖励200元。
今年,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立扶贫车间、发展农产品加工、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20-50万元的扶贫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今年,龙头企业在贫困村投资发展休闲农业,建成3A级以上乡村旅游区(点)、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园区)称号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对由县级以上政府主办、获得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园区)称号的龙头企业在贫困村承办的农事节庆活动(如赏花节、采摘节、美食节等),对承办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今年,龙头企业在贫困村投资新建或改建农家乐、民宿投资额20-5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今年,对在贫困村组织10户以上贫困户,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开展土地股份合作,且年终兑现收益分红的龙头企业,按企业实际兑现贫困户股权分红总额的2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