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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引起社会各界热烈反响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一项传统习俗。过去,无论逢年过节,婚丧嫁娶还是开业庆典、金榜题名,人们习惯于通过燃放烟花爆竹表达内心的情感。然而,在绚烂的光彩背后,燃放烟花爆竹也带来了噪音污染等一系列负面影响。连日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传播,《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消息被人们广泛知晓,引起了社会关注,市民拍手称赞。

  采访中,广大市民普遍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扰民伤财,与现代文明不符,百害而无一利。市民徐传宝历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诸多坏处:空气污染、火灾隐患、噪音扰民、城市垃圾、资源浪费……“该禁!”家住石化生活小区居民汪秀梅今年刚生了小宝宝,她也希望全城禁放烟花爆竹,让她的孩子不再被突如其来的爆竹声惊醒。

  “如今高楼林立,人口密集。再加上现在的鞭炮威力巨大,持续时间长,带来的火灾隐患和人身伤害的几率也随之增大。”今年春节,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家住世纪名流小区居民郑银锁停放在小区里的电瓶车竟然被炸破了车胎。

  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大量纸张等资源浪费。“燃放过后,地面上一片狼藉。虽然现在都是机械化清扫,但一些路沿石缝隙里的碎纸屑机械清扫是清扫不掉的,只能人工清扫。一旦遇到雨雪天气,花花绿绿的碎纸屑混在泥泞当中,实在是不易清除。”环卫工人陈钢说。

  《条例》规定,除春节期间“农历腊月除夕日至正月初八日”的九天时间外,全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省、市人大代表卢萍认为,从今年春节来看,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已明显减少了。这说明,市民对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环境污染已经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她建议,应加强对于烟花爆竹危害的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移风易俗,通过旅游等绿色环保健康的方式度过新春佳节。

  《条例》规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区域内的殡仪馆、公墓等祭拜场所可以在指定地点燃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室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金年胜表示,通过实地走访、实地勘察、书面咨询等方式研讨论证,《条例》以‘尊重民意、体现风俗、以禁为主、禁限结合’为立法原则。

  “为了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组织各派出所社区民警通过入户走访广泛开展宣传,同时利用公安微信、微博、网上警务室、社区QQ群等互联网媒介开辟宣传阵地,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把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起来,自觉抵制和举报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潘传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