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热点聚焦 >

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通报两起“酒桌办公”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今年来查处的2起“酒桌办公”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宿松县许岭镇原党委副书记石经明等人执行公务期间违规饮酒、对抗组织审查问题。2017年1月5日,在公务接待中,石经明、县卫计委党组成员张国祥、疾控中心结防科副科长王斌、县中医院体检科主任何道生、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严振兴和副院长胡超昔等人违规饮酒。同时,张国祥、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廖晓华和何道生、严振兴、胡超昔、卫生院副院长叶淑芳等人对抗组织审查。石经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严振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张国祥、王斌、何道生、胡超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廖晓华、叶淑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望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副科)万英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2017年3月7日(星期二),承建县公安局凉泉派出所挡土墙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到县公管局办理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相关手续。该承包人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午餐,万英受邀参加并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去年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酒桌办公”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今年7月,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进一步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和公款吃喝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仍然有少数单位和人员执行不力,甚至顶风违纪。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对“酒桌办公”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酒桌办公”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