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市将复制推广“六尺巷”调解工作法,60%的县(市、区)人民调解组织将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调解工作平台。
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综治部门将依托本级综治中心建设不少于一个如“六尺巷”“三孝”“乡贤”等调解工作室或其他具有本地特色的调解工作平台。各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将指导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现有的人民调解组织,分别设立不少于一个具有本地特色的调解工作平台或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县(市、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特色调解工作平台(工作室)建设将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今年60%县(市、区)人民调解组织将建立具有特色的调解工作平台。村(社区)和各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特色调解工作平台(工作室)将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
在全市建立一批具有本地传统文化特色的调解工作平台,将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