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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实施年度立法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总共25条,分四大块: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人代会精神,强化思想武装和行动自觉。

  二、发挥立法主导和法律监督作用,促进法治安庆建设。

  三、增加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市委“456”总体部署贯彻落实。

  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

  五、落实十九大部署,加强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建设。

  4月10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及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施行。该《条例》的表决通过,标志着我市在旅游强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个坚实的步伐,法治安庆建设又取得了一个新的成果。

  编制好立法规划

  统筹安排本届任期内立法工作。适时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完成《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启动《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林长制条例》《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花亭湖风景区管理条例》《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黄梅戏传承保护条例》立法及立法调研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与水平。组织立法培训,编制立法工作手册,筹建立法顾问组,建立立法联系点。

  推动宪法法律宣传普及。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督察及“江淮普法行”活动。加强对法律贯彻实施的检查。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税收征管法》等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深化预算审查监督。促进监察、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升审查规范化水平。指导基层组织换届。

  推动市委“456”总体部署贯彻落实

  推进人代会确定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完成。召开1+3会议、年中经济形势分析会,开展财政、税收情况调研,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报告。推动重大工程实施。听取审议重点项目规划和建设情况的报告,组织视察新能源汽车、安庆石化转型发展、高铁新站起步区、高新区山口片。推动园区改革创新和经济提速。推动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听取审议安庆石化炼油转型发展工作报告,开展《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调研、金融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专题调研。促进商贸兴市和对外开放新格局形成。推动绿色发展战略实施。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企业绿色改造、城区“厂网一体化”PPP项目、皖能中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建设情况等调研,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听取脱贫攻坚、“退宅还耕”情况报告、三变情况报告;开展国土绿化及林长制、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调研。促进教科文卫事业发展。促进重大民生改善。听取和审议畅通工程建设、宜居地区经济发展等工作。

  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区域性中心城市规划编制、“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安庆市空间规划(2017-2030年)》、《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总体规划》,作出决议。支持市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及符合规定的PPP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修订完善《安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安庆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开展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督察,做好“一府一委两院”人事任免议案的审议表决工作。

  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事项。

关键词:常委会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