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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出台

  ●构建四大体系: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多方面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在贫困村建基地、建扶贫车间、发展休闲农业、开展土地股份合作

  ●2013年起,市政府每年都出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五年来,全市共兑付奖补资金4.23亿元,平均每年超过8000万元,撬动社会投资30亿元以上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安庆市2018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助力脱贫攻坚、确保“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

  构建现代农业四大体系

  政策提出: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包括支持招大引强和社会多元投入、支持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业、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发展、支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包括支持发展规模化生产、支持发展规模高效林业、支持发展现代种业;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包括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营销、鼓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包括支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提升质量品质、支持创建整合品牌。

  多方面助力脱贫攻坚

  支持在贫困村建基地、建扶贫车间、发展休闲农业、开展土地股份合作,2018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多方面内容涉及脱贫攻坚。

  政策提出,支持在贫困村建基地。龙头企业今年在贫困村新建基地50到100亩的,茶园、桑园每亩给予300元奖励,果园、油茶、中药材等每亩给予200元奖励;100亩以上的茶园、桑园每亩给予500元奖励,果园、油茶、中药材等每亩给予400元奖励;新建山泉流水养殖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奖励200元。

  支持在贫困村建扶贫车间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今年在贫困村建立扶贫车间、发展农产品加工,且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20-50万元的扶贫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在贫困村发展休闲农业。龙头企业在贫困村投资建设休闲农业,今年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园区)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由县级以上政府主办,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园区)在贫困村的、承办的农事节庆活动(如赏花节、采摘节、美食节等),对主承办企业或贫困村一次性奖励5万元。龙头企业今年在贫困村投资新建或改建农家乐、民宿投资额20到50万元的扶贫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在贫困村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今年在贫困村组织10户以上贫困户,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开展土地股份合作,且年终兑现收益分红的龙头企业,按龙头企业兑现贫困户股权分红总额的2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2013年起,市政府每年都出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发展现代农业给予奖补。五年来,全市共兑付奖补资金4.23亿元,平均每年超过8000万元,撬动社会投资3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