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发现并交办问题322个,已完成整改220个
全市已经对涉气环境问题立案处罚30余起
53家“散煤”使用单位已完成整治;512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治;33家重点企业已完成环保提升改造
5月3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安庆市环境保护工作发布会,对3月至5月全市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就相关环保问题答记者问。
省督查组交办问题已整改大半
3月开始,省环保厅督查组分赴16个市开展为期一年的驻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我市被列为常规督查对象,每月督查2周。
3月至5月份,省第15督查组共在我市驻市督查60天,共检查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点位567个,发现并交办问题322个,涉及工业企业、建筑材料行业、建
筑工地、搅拌站等多个行业。督查期间,省环保厅同时对部分问题公开曝光,我市已有10个问题上榜。
市大气办根据省督查组问题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及时向属地政府和市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双向交办”,并跟踪督办整改
进展。截至5月29日,3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0个,其中由省大气办向市政府书面交办的133个重点问题已完成整改105个,其余问题均在积极整改之中。
同时,各地持续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整治执法力度,全市已经对涉气环境问题立案处罚30余起,罚款总金额110余万元。
重点推进“两散一重”专项整治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两散一重”整治,重点针对我市“散乱污”企业污染、散煤污染,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不高三个方面的实际情况,精准治理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各地专门成立“两散”整治专班,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分类施治。各地均制定了整治方案,从销售和使用两个渠道集中解决散煤污染问题,已经排查出“散煤”使用单位168家,完成整治53家。
我市“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在去年取缔关闭“散乱污”企业414家的基础上,今年再开展一轮集中排查整治,对严重违反规划、土地等政策的重污染小企业坚决落实“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要求,取缔关闭到位;对通过提升改造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的,实行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完善环保手续、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整治规范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出“散乱污”企业723家,512家已完成整治。
重点企业环保提升专项整治,主要任务包括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实行重污染天气停限产管控等。
今年重点整治对象是2017年完成全面达标排放的80家企业,总计安排了102项提升改造措施。截至目前,完成提升改造33家,其他企业年内全部整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