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全市经济发展督查指导专项行动的督核工作,市委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陈爱军为组长,市中级法院院长洪学农、市检察院检察长顾玫帆为副组长的督核工作协调调度领导小组,下设14个督核组,分赴各县(市)区,市经开区、高新区、筑梦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督核工作。截至8月16日,市协调调度领导小组已发出问题交办单120份。
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田辉表示,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经济发展督查指导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市协调调度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督核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为督核的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督核组按照《安庆市经济发展督查指导专项行动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按照“一单一核、单结事了”为要求,逐项逐单核查销号。据初步梳理,《任务清单》中列出需督核组督核的事项共有1233项。对《全市经济发展督查指导专项行动过程中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交办单》(以下简称《办公室问题交办单》)的任务逐项逐单核查销号。对《市驻地工作组交办被督核地的问题清单》(以下简称《工作组问题清单》)的任务逐项逐单核查销号。截至8月16日,各工作组已交办督核地的问题325个。
田辉说,各督核组严格对照《任务清单》、《办公室问题交办单》、《工作组问题清单》,建立了全面准确的督核工作台帐,同时做到适时动态调整,确保一个不漏、一项不缺。
在规范督核程序上,坚持被督核单位主动申报。督核组根据申报督核的事项,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实时开展实地督核,涉及重点项目推进的事项必须深入项目现场开展督核,涉及服务企业方面的必须深入了解情况,重点督核企业合理诉求是否真正落实到位。为确保督核工作质量,督核组对每件督核事项的督核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判,作出负责任的审核意见。
田辉认为,督核工作的成果,最终反映的是专项行动开展取得的实效。各督核组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推进督核工作。要全面准确的掌握督核工作任务,这是做好督核工作的基础。要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督核工作,这是做好督核工作的关键。要严格遵守督核工作纪律,这是做好督核工作的保障。
截至8月16日,全市经济发展督查指导专项行动督核工作任务清单共计1678个,14个督核组审核通过的事项有319个,占总任务的19%。其中,“四督四保”方面审核通过38个,占任务数276个的13.8%;“四送一服”方面审核通过109个,占任务数165个的66.1%;“招商引资”方面审核通过25个,占任务数347个的7.2%;其他方面审核通过147个,占任务数890个的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