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张某兰、牟某某、范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该案也是迎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检察机关公诉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政法系统各部门干警、社区群众代表和被告人家属等近百人旁听了庭审。
检察机关控称,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为发展下线、强迫他人从事传销活动以达到聚敛钱财的非法目的,被告人张某兰组织、领导、指挥被告人牟某某、范某某、刘某某、马某实施传销活动,并形成以张某兰为首要分子,以牟某某、范某某、刘某某、马某为骨干分子,以被告人张某力、郑某某、宋某某、李某某、倪某某、张某东、卢某某、张某文、马某某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多次以谈恋爱、找工作的名义将5名被害人先后骗至安庆市迎江区三处窝点进行非法拘禁,并致一人死亡,在全市范围内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各被告人为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以达到聚敛钱财的非法目的,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且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应当以非法拘禁罪且系集团犯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在长达四个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具体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