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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食品安全提示: 市民购买月饼需“五看”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假日期间群众“舌尖上的安全”,9月13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国庆”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科学饮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中秋佳节,月饼销售进行旺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应去超市、商店等正规销售场所,注意查看月饼包装是否完整,仔细查看外包装标注的配料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要购买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或无保质期、来源不明的月饼。开封后未吃完的月饼,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保存方法保存。

  另外,月饼中含有丰富的油脂和糖分,不易消化,要根据人群身体状况适量食用。老人、儿童、肠胃功能弱者以及高血糖、高血脂人群更要注意适量为宜。坚果籽粒是月饼的常用原料,也是常见的过敏原,对坚果过敏的人群在食用前要仔细阅读配料表,以免误食引发过敏。

  每逢节日,外出聚餐再多难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外出就餐时应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食品安全信誉高的餐馆就餐。

  尽量食用热菜,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以及野菜,少吃或不吃生食海产品。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以外的其他胃肠道症状或疾病。网络订餐时,要注意查看餐饮单位是否具有合法食品经营资质。

  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特别提示,不要轻信或者随意转发网络食品安全谣言,要科学对待食品安全。消费者如果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可拨打“123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

  另据了解,根据节日期间消费特点,我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目前正在对糕点(月饼)生产企业、大型超市、旅游景区酒店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到规范生产。并对糕点、炒货、食用油、调味品、酒类等节令食品组织了专项抽检,已抽检70批次食品。同时依托食品安全检验室(快检室),每日对蔬菜、肉类等食用农产品开展快检,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