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12月18日,《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获批。根据规划,到2022年,全市将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15平方公里;到2030年,全市将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56平方公里。
根据规划,我市将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重点加强大别山区、重要水源地等区域水土流失预防,充分发挥自然修复作用;将加强严重水土流失区域小流域和坡耕地的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推进以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为目标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将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完善监测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防治效果;将强化引导,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有效控制人为原因导致的水土流失。
我市山丘区域面积较大,山丘区域人多地少、山高坡陡,坡耕现象普遍,汛期一旦暴雨集中,极易诱发水土流失;此外,随着全市工矿企业数量增多、农林综合开发项目增多,人为改变土壤原生态覆盖的现象较为突出,极易导致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