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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宿松脱贫摘帽通过“市考”

  记者12月28日从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获悉,经市级初审,潜山市、宿松县脱贫摘帽的各项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均达到要求,脱贫成效真实可靠,完全符合退出国家级贫困县的条件。

  市脱贫办围绕贫困县退出的主要指标、参考指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指标、“三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以及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等内容,将潜山市和宿松县脱贫摘帽市级初审内容分解成六大类57个项目。贫困县高质量脱贫摘帽工作专班自12月15日以来对潜山市和宿松县脱贫摘帽进行了初审。

  以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为主要依据,经查询“2018年度数据库”,并对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目前,潜山市有2839户7090人未脱贫,贫困发生率为1.34%;宿松县有3231户7854人未脱贫,贫困发生率为1.06%,均达到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2%以下的要求。

  潜山市和宿松县分别有60个、70个贫困村,从2016年到2018年,实现了所有贫困村全部出列。潜山市和宿松县出列的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符合稳定5万元以上的要求,都有1个及以上特色主导达标产业,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均实现了明显改善。

  根据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提供的数据,2018年前三季度,潜山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11.1%,宿松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11%,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和1.4个百分点。

  此外,潜山市和宿松县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8类19项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全省平均水平;水、电、路、网、人居环境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要指标均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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