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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2 月27日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晓明出席会议并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学东主持会议,副主任童学军、李玉萍、刘飞跃、王华及秘书长程春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君毅,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华克思,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及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事项。会上,依法任命的新组建、重组、更名和职务变动的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深化机构改革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在机构改革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拥护、支持改革,主动与市政府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到:一要强化担当作为。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使命意识,执行改革部署、参与改革工作、完成改革任务。二要依法履行职责。立足新岗位、适应新要求,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尤其是新组建、重组的部门,在新老机构交替过程当中,要强化大局观念,增强协调配合,加快内部整合,实现无缝对接,尽快建立适应新的职能机构的运行机制。三要自觉接受监督。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厉行法治的表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安庆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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