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开展江豚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修复沿江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江豚等长江濒危物种栖息地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排查整治主要针对长江沿线,排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泊沿岸区域,排查沿江、沿河、沿湖100米以内区域,包括沿岸码头等临时堆放点和沿岸的废弃宕口;排查江河水运航道、主要支流河道、沟渠等可能的目标场所,核查码头堆放的固体废物来源;核查沿江船舶运输的固体废物来源,排查船舶运输固体废物和船舶向水体和陆域倾倒危险废物行为。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摸排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情况,重点对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分阶段、按标准持续开展整治,加强堆存场所环境监管,预防土壤污染;排查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填埋及焚烧(含垃圾发电)等企业有无接收外市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以及相关处置情况。
监管方面,我市以行政区域边界划分,建立市、县(市、区)(含安庆经济开发区、安庆高新区)、乡(街道)、村(社区)四级固废环境监管网格。沿江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周调度机制,排查结果实行零报告制度;建立危险废物全程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全市产废量10吨以上企业已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围,相关企业危废产生、入库、库存、出库各个环节的信息全部采集进入市生态环境局数据库,危险废物电子台账初步建立,危废逐步实现精细化精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