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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三治”焕新颜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中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近年来,我市各地农村,通过自治、法治、德治的应用实践及有机融合,乡村治理内容不断丰富,体系不断完善,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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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城市黄甲镇水岭村在郎湾组召开“村民说事会”,商讨村民组道路后期管护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通讯员 添桂花 摄

  自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德治是支撑,自治、法治、德治三种乡村治理方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中,聚合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动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创新自治释放活力

  10月15日,记者来到桐城市黄甲镇石窑村,河西组村民组长齐龙江对两个月前在该村民组开的“村民说事会”仍有印象。

  8月10日,村党支部书记詹成祥和新建、河西两个村民组长将村民十几人组织起来,在河西组一村民家开了一次“村民说事会”,讨论一个“老问题”。

  几年前在当地流转520亩山场发展白茶产业的一家公司,去年在原有土路的基础上新修了一条2.8公里长的水泥路,村民们就担心流转30年到期他们将山林地收回后水泥路部分无法耕种。自修路起,詹成祥及两个村民组长就在做村民思想工作,这次将大家集中在一起,一并解决大家的后顾之忧。

  村民对企业修路基本都是支持的,但是对未来比较担忧。詹成祥告诉大家,企业到村里来发展,为大家带来了土地流转收入,带来了务工收入。企业修路是为了发展,也是为了今后,即便到期,山场肯定还是要发展别的产业的。

  “前后40分钟,会开完后,大家都统一了思想,支持企业发展。”齐龙江说。

  自2016年起,“村民说事”制度就在黄甲镇8个村全面推开,每个村不限时间、不限地点,一个月至少开一次“村民说事会”,有事随时开。今年初,桐城市委政法委要求在桐城市各乡镇、街道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一镇一品”建设,黄甲镇以“村民说事”制度为品牌,打造升级版。

  在石窑村,“村民说事”主题不再只是聚焦村民事务及矛盾纠纷,还有农村发展、道德文明等。石窑村在完善既有网格化管理基础上,从今年6月起又开始实施村民积分管理制度,推动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我市各地农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深入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在此基础上,和石窑村一样,网格化管理在我市农村地区广泛推开。

  望江县在全面构建治理体系中,在全县划分网格1015个,村民小组长、单元长、联防长制度全面建立。在各级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下,该县群众依托自然村、大屋场和村民小组等,自发成立了1684个村民理事会。村民理事会在该县美丽乡村建设、集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中应运而生并发挥作用,成为村民自治制度的延伸,成为活跃在农村工作一线、代表群众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望江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周学贤说,该县通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挥村民理事会、城乡社区协商委员会、村规民约推动村民自治作用,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法治种子播撒乡间

  在宜秀区白泽湖乡黄石村,作为村公共法律服务室负责人及村“法治带头人”之一,夏军在纷繁复杂的日常工作中,承担着法治乡村的“宣传员”及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工作。

  10月16日,在黄石村,夏军告诉记者,村公共法律服务室承担咨询、调解等工作,帮助有需要的群众对接法律援助服务。黄石村有一名服务本村的法律顾问,村里与其定期联系,在合同协议、民事纠纷等方面有问题及时咨询。

  作为城郊村,黄石村和其他农村地区类似,矛盾纠纷集中在邻里、宅基地、产业承包基地、婚姻赡养等方面。

  去年以来,我市将“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工程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成为乡村法治的弘扬者、乡村秩序的守护者,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夏军说,黄石村现有“法律明白人”10人、“法治带头人”3人。为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除了日常加强村情民情收集外,他们也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每月,“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都至少学习交流一次。9月底,他们还参加了宜秀区组织的培训,学习《民法典》、惠农政策及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建设法治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而以法治保障乡村有效治理,正成为夯实基层基础的固本良策。

  与黄石村相隔不远的白泽湖乡先锋村,依托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发挥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作用,为群众解决了一件件小纠纷、烦心事。

  不久前,方屋组一村民骑三轮车与大安组一村民二轮车相撞,二轮车主受伤,住院做了手术,三轮车主支付了治疗费用,但对后期赔偿数额与对方意见不一,双方就此僵持。村支部书记张启扎说,他们前后多次将双方及亲属召集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使双方在赔偿数额方面达成一致,解决了这起纠纷。

  石窑村党支部书记詹成祥说,每次开涉及矛盾纠纷调处的“村民说事会”前,他们都要先将问题细节掌握清楚,收集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开会时以法理说事,并邀请司法工作人员参会,共同把事情解决好。

  乡贤德治“春风化雨”

  石窑村河西组村民组长齐龙江坦言,在农村,有时候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同样是说法,老党员、老村干、老教师等村民身边的有威望的人说出来,往往更容易让人接受、让人信服,效果也好一点。

  自治“共治共享”,法治“定分止争”,而德治往往能起到“春风化雨”的作用。德治在乡村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与自治、法治相互补充,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以及村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望江县凉泉乡湖滨村汪大屋组,从2017年起,该自然村就通过“群众的事情自己议、群众的矛盾自己解、群众的难题集体帮、群众的利益集体谋、身边的典型自己评”,实现了“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组、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在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的过程中,汪大屋组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助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理事会主要由村民组的老党员、老村干以及有威望的村民组成。今年69岁的周义青是一名老党员,他是村民组长,也是村民理事会理事长。由于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在村民中有很高的威望,出任理事长以来,他和理事会成员们一起,共同为集体谋划美丽乡村建设,带头执行乡、村工作安排。

  对于“五老”乡贤,村民能认可、信得过。湖滨村汪大屋组村民理事会成立后,村里群众有什么事第一时间就想到理事会。理事会的8名党员也主动承担起义务调解员的任务,实行网格化分片包干,及时摸排报告本组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主动参与民事调解,至今已化解数十起村民间的矛盾纠纷。

  修订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村民议事会,依托“五老”乡贤作用发挥,望江县在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中,全县各村均完善或成立了“一约四会”,助力乡风文明,推动乡村振兴。

  在桐城市,通过加强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开展德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乡村德治建设正在这片土壤向更深处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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