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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校外培训机构,我市出台这些新要求—— 搭建监管平台 预收费不得超3个月

  近日,市教体局和安庆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搭建“预缴费管理服务系统”平台,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预先收取三个月以上的培训费用。

  指导意见中明确,各地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缴费管理服务系统,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

  该服务系统由教育主管部门、银行、校外培训机构三方组成,向学员提供缴费、师资和课程查询等服务。“通过服务系统,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掌握校外培训机构预缴费账户信息、培训课程、预缴费金额、培训进度、预缴费支付进度、账户余额等情况。”市教体局基教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对学员预缴费情况进行实时监管。”

  据该负责人介绍,经审批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都将纳入该服务系统进行统一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和银行签订预缴费管理服务协议,这便实现了培训机构登记、年检、预缴费资金全量监管,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预缴费账户存在大额资金异动等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处置。

  指导意见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预先收取三个月以上的培训费用,应及时、全额将预缴培训费缴存至预缴费账户内。未足额缴入预缴费账户的,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取消该培训机构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可认定有失信行为,载入执业信用档案和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直至责令停止招生。

  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所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只有培训机构开课后,银行才能按协议约定和培训进度,将预缴费账户中相应课程预缴费划拨至校外培训机构指定的结算账户。预缴费课程培训结束前,学员可通过服务系统申请退费或部分退费时,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费程序。

  “在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缴费管理服务系统这一平台基础上,教育主管部门和银行等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这是比较规范有效的监管模式,此举将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的发生,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业内人士表示。

 

(全媒体记者 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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