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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交警从“头”抓电动车路面管理骑车出行,别忘了戴“安全”盔

全警勇担责,共创文明城。12月1日起,安庆公安多警种联动,全力开展电动车路面管理专项整治,严查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加装遮阳篷、载人低速电动车无牌、两轮电动车无牌四类行为。

  对不戴头盔的拦停纠正

  “停下来,到旁边来”“为什么不戴头盔”“来学习如何规范戴安全头盔”……12月1日上午7时15分,在集贤南路与菱湖南路交口处,交警、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市民进行拦停纠正。

  早高峰时期,该路口行人穿梭不息,在“骑行大军”中,大多数市民都能规范戴头盔,也有个别市民没戴。“早上出门急,忘了戴,下次一定注意。”市民李先生在登记个人信息后表示。“还没买头盔,马上买。”被拦停的不少市民解释说。

  “整治中,我们一旦发现未戴头盔者,现场拦停纠正,要求佩戴好头盔;登记信息、现场学习交规、协助执勤10分钟、微信朋友圈转发‘我承诺骑乘电动车上牌、戴头盔’;对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对公职人员骑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通报文明办,并抄报单位。”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铁骑中队中队长江暑生表示。

  当天上午,记者沿天柱山路、湖心北路、市府路、集贤南路、菱湖南路等城区道路骑行,发现大部分骑电动车的市民都自觉戴上了头盔,还有不少乘坐电动车的市民也戴了头盔。

  据悉,当天交通早高峰,安庆公安多警种联动,在市区30处示范路口、24条主干道路设点,查处电动车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142起,纠正骑乘两轮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1340起、未登记上牌78起。当天,安庆城区电瓶车骑乘人戴头盔率达到68.5%。

  整治持续开展不是“一阵风”

  在天柱山路与菱湖北路交口、集贤南路与菱湖南路交口等处,交警部门设置了“骑乘电瓶车 上牌戴头盔”“规范系戴安全头盔”等宣传展板,营造浓厚的氛围。

  “自8月18日起至今,我市有307392辆电动车安装了号牌,约占总上牌量的90%。前期市民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现象比较突出,从第一天的现场整治情况来看,效果还不错,市民头盔佩戴率显著提高。我们的整治行动会一直持续下去,高峰期多警种联合,平峰期多部门联合,直到人人把头盔戴起来为止。”安庆市公交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胡九祥说。

  记者从安庆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20年5月2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使用安全带。今年以来,全市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709起,死亡90人,伤928人;市区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142起,死亡26人,伤164人。安庆市公安交警支队呼吁,规范系戴安全头盔,是减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有效手段。希望广大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为自己为家人,请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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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选购头盔、规范系戴头盔

  头盔大致可分成全盔、半盔和3/4盔。全盔能够保护从头顶到下巴的所有部位,效果最好,适合在比较复杂的交通环境中使用,但透气性差。半盔佩戴方便,价格相对较低,但保护范围有限,骑车人受伤风险仍比较大。因此,半盔多适用于短途出行且频繁摘戴的情况。3/4盔兼顾保护范围和透气性,适合四季使用。

  此外,购买头盔时必须认准合格证上的CCC认证标志。摩托车头盔需通过国家标准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强制性检测认证,自行车头盔也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即国标GB 24429—2009《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电动车头盔还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消费者可根据需要,购买符合标准的摩托车或自行车头盔。

  选择适合自己头围的头盔。用软尺沿着两侧眉毛和耳朵围一圈,所得的数值就是头围。根据头围选择头盔,保证佩戴时后脑勺和头盔内壳间留有一根手指的间隙。

  要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后翘。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有效保护前额,后翘则会遮挡视线。注意“带头盔”不等于“戴头盔”,扣带始终要系好,不然保护作用基本为零。戴上头盔后,扣带和下巴之间要能容纳两根手指。

  头盔如发生过任何碰撞,一定要及时更换,否则存在安全隐患。

 

(全媒体记者 雷琳琳 通讯员 胡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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