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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手机“刷钱包”3万余元 潜山警方破获系列盗窃手机盗刷钱款案

 一男子不仅盗走他人手机,还盗刷别人微信钱包用于个人挥霍。日前,潜山警方破获系列盗窃手机盗刷钱款案,犯罪嫌疑人汪某某被抓获,涉案价值3万余元。

  6月17日,潜山市公安局接到辖区居民朱女士报警,称其微信钱包被人盗刷5000元。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朱女士告诉民警,6月16日晚,回到家洗完澡后,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四处寻找无果后,便重新购买了一部新手机。6月17日,朱女士通过新手机登录自己的微信账号,发现有人盗刷其微信钱包5000元,时间显示为6月16日晚9时许,朱女士随即报警。

  民警经查询发现,朱女士微信钱包被盗刷的消费地点为潜山市南岳路一家烟酒商店。民警前往询问该店老板得知,6月16日晚9时许,一名男子走进店内,通过微信支付换取了5000元现金。意识到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民警随即调取店内监控视频,很快查明了该男子身份信息。

  后经警方循线追踪,嫌疑男子终于现身。6月27日上午,潜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城关派出所在城区一宾馆内将汪某某抓获。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汪某某(43岁,潜山市人)对其盗窃他人手机并盗刷微信钱包的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朱女士是开早餐店的,汪某某曾多次到朱女士的店里吃早餐,期间,他曾偷看到朱女士的微信支付密码并“留心”记住。6月16日晚,汪某某溜门进入朱女士家中,趁其洗澡之时盗走其手机,随后便来到附近一家商店盗刷微信钱包。

  另据汪某某交代,今年5月中旬,他曾用同样的方式盗窃潜山市一店主胡某的手机,随后多次盗刷其微信钱包共计2.5万余元,均用于个人挥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全媒体记者 汪迎庆 通讯员 刘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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