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生态环境部门的人性化执法,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8月12日,安庆一新材料科技公司负责人说。原来,此前,因该企业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开出了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生态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现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月4日、5日污水总排口pH自动监测日均值显示超标,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因污水总排口pH计故障导致监测数据异常,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排污单位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的,应当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进行检查、修复。违反该项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行政处罚不是目的,让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才是执法的根本。”该执法支队支队长王龙胜介绍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3月,出台的《安庆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中,对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5项轻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根据政策精神,该单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并未产生危害后果,最终免予其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件,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宽容政策的利好。
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对免于行政处罚的企业实施行政指导,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我们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为企业营造安心发展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执法支队技术监控科科长花磊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细化了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裁量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同时,完善了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给行政相对人一定的容错空间,帮助其形成守法经营的法律预期,促进生产经营依法合规,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与环保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我市在生态环境领域持续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打造“刚性执法”与“柔性有为”并行的执法模式,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除了对轻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外,我市还重点推行非现场执法,执法中对污染小、环境信誉好的企业尽量做到无事不扰;对纳入“2022年安庆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110家企业,除信访举报、违法线索核实外免除现场执法检查;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自动采样装置等设备的企业,采用远程监控执法等方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我市还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用电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物联网手段和无人机巡查、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目前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共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备582台/套,视频监控设备635台。
此外,我市强化执法帮扶,通过聘请“环保管家”等形式,帮扶企业找准污染治理的痛点、堵点、难点,建立“专家把脉问诊、对症开出药方、企业照方抓药、政府监督实施”的运行机制,已帮助指导百余家中小微企业制定污染治理整改提升方案,同时,推行治污设施共建共享“绿岛”模式,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点共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900余家,年收集危险废物600余吨,有效降低污染治理成本,节省企业运营成本300余万元。
(全媒体记者 白萍 通讯员 陈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