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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50元

 记者从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根据省统一部署,今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60元,较去年增加了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

  今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除了缴费标准和资助金额有所变化外,其他政策变化不大。提高缴费的部分主要是为了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平稳运行。

  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今年低保对象个人缴纳50元,医疗救助资助300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今年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纳100元,医疗救助资助25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今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纳175元,医疗救助资助175元。

  安庆城区其他特殊困难参保群体重点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由同级财政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340元/年,个人缴纳10元/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其所在地政府安排资金帮助缴费,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县(市)自行制定。

  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全媒体记者 雷琳琳 通讯员 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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