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怀宁县决定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同时规定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禁燃区范围为怀宁县开发区、月山镇镇区执行Ⅱ类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 [详细信息]
11月9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控制城市中某些区域燃用高污染燃料,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我市决定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据了解,本次我市禁止燃用 [详细信息]
11月1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我市决定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本次我市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分为Ⅱ类和Ⅲ类。其中Ⅱ类为除单台出 [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