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方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8-21 9:40:55
本报8月9日曾报道《电子秤宰客有“奥妙”》一文,揭露了一些商贩称量商品时用原价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来运算,以诳取消费者的钱财,引起众多市民的警觉。8月20日,家住朝阳苑的张女士致电本报称其在舒巷农贸市场买菜时,遭遇电子秤“强宰”。
是日中午,张女士下班到舒巷农贸市场买了重788克的花菜,其价格是每千克5元,可摊主过秤时,在电子秤上重量栏按下的数字是0.05,结果显示的价格为0.04,即4元,而按下的数字以5计算,实际价格应为3.94元。曾看过本报报道《电子秤宰客有“奥妙”》的张女士遂要求该摊主在重量栏按原价计算,谁知该摊主竟蛮横地说:“这里都是这样计算,买不买随便你!”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另选他家,但当她要求以实际价格过秤时,也遭到了拒绝。最后,急于回家做饭的张女士只得为这莫名的“霸王规矩”买单。“明知不公平,却要硬着头皮付钱,天下还有这么窝囊的消费者?”张女士愤愤地表示。
随后,记者来到舒巷农贸市场进行了相关走访,发现即使有一些消费者在买菜时对电子秤的“宰客行为”提出异议,但不少菜贩在称菜时仍坚持用原价的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来运算。“有谁规定不能用这种称量方式的?”当记者提出如此称量方法实在不合理时,一菜贩对记者怒目而视道:“不买就走,少来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