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快讯 >

我市将增发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作者:陈璐璐,杨胜花,陈丹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7-26 9:11:00        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近日,我市企业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工作、享受全薪退休的老工人将从2006年7月份起,根据相关标准增加离退休费。
    具体增加标准为:企业离休人员中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正职1220元/月、厅局级副职940元/月、县处级正职670元/月、县处级副职490元/月、乡科级及以下350元/月;专业技术人员中教授及相当职务990元/月、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月、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350元/月。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全薪退休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30元退休费。
    我市市区共有778位老同志可享受此类调资,8月份增发部分将随养老金一并实行社会化发放。其中,企业离休人员648人,每月增资28.49万元;建国前参加工作、享受全薪退休的老工人130人,每月增资4.29万元。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