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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有了政策保障

作者:路兴华,曹荣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4-18 8:49:59        “一年1200元,足够我的生活支出了,政府的政策越来越好了。”4月17日,宿松县千岭乡60岁的“五保户”刘大爷在得知今年的五保供养资金提高到1200元时,高兴地说。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获悉,日前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安庆市农村五保资金管理实施意见》,使提高后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发放又有了政策保障。
    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是我市二十项民生工程的重要一项。据了解,我市农村五保供养资金自今年起从年人均850元提高到1200元,在《安庆市农村五保资金管理实施意见》实施后,农村五保资金将全部纳入各级财政,其中省级补助年人均850元,不足部分由各县(市)按有关规定负担,市区则由市、区财政按3︰7比例负担。
    该文件还规定,各级财政五保供养资金将实行严格的专户管理,省级财政从一般转移支付中下达各地的省级五保供养经费,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年初和年终分两次调入同级财政专户。对于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经费的发放,由县级民政部门集中登记造册,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全部通过财政涉农的“一卡式”按季度发放到户。
    据了解,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将对全市五保供养对象进行排查摸底,逐村逐户调查,确定五保供养对象,并重新建立档案,换发新的全省统一的五保供养证,建立“安徽省五保供养对象基础信息管理软件”,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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