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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关系 让她自吞苦果

作者:杨宏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3-20 9:44:30      14年前,未满20周岁的徐小晴(化名)与丈夫结婚时,由于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更没有领结婚证,此后也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在徐小晴想离婚,却又不知道自己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3月16日上午,记者在市某律师事务所见到了徐小晴,她说她来这里是寻求律师帮助的。徐小晴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婚姻状况以及自己想离婚却又不知该怎么办的苦恼。徐小晴说,她是怀宁县石牌镇人,14年前,在自己未满20周岁的时候,她不顾家人的反对,与现在的丈夫结了婚。由于当时徐小晴还没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她一直没有与丈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更没有领结婚证。5年前,徐小晴一家从石牌镇移居安庆市区。
  去年夏天,徐小晴的丈夫去铜陵市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两人暂时分离了一段时间。“就是那段时间,他又找了个女的。”徐小晴说,在几个月前,她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徐小晴为了家庭,就原谅了丈夫,她丈夫在家人的劝说下,也知道这样做不应该,表示要好好地和妻子一起过日子。但收敛了没多长时间,徐小晴发现丈夫仍然还与那名女子有联系。徐小晴非常伤心,她觉得自己以后与丈夫不可能再平静地生活下去了。徐小晴想到了离婚,可是由于没有结婚证,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对于徐小晴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安徽甄昭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黄律师说,虽然徐小晴与丈夫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并且孩子也很大了,可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徐小晴与其丈夫的婚姻关系无效,只能算是同居关系,而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徐小晴所提出的离婚请求,她可以不必办理任何手续。黄律师说,如果徐小晴和丈夫有同居期间共有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可以要求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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