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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提醒进口药要有中文说明书

作者:斯震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3-5 11:34:56       日前,安庆市药监局工作人员接到两起群众投诉,随即安排人员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当日,该局工作人员接到两起投诉。一起投诉为一患者买了一广告药品,服用一个疗程后未见广告上宣传的效果;一起投诉为一叶姓老年患者购得某进口药品服用后病情加剧。该局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以上被投诉药品进行了核查。经查,第一位患者所购的药品系合法企业生产,拥有国家药监局核发的批准文号,为进一步核查其质量是否有问题,执法人员对该药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由于第二位患者所购药品为进口药品,该局又将国家关于进口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宣传,并按照规定,对剩余的药品进行了销毁。
    在此,该局提醒广大市民,要谨慎购买广告药品,在购买时要注意其在广告宣传中的疗效与其产品说明书是否一致;购买进口药品时要注意其是否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港澳台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是否有《医药产品注册证》,另外,进口药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用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进口药品必须使用中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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