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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远离 过期失效药品

作者:黄知开,邬昊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8-30 9:51:02      上图为太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正在一药品回收点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  詹伟江  摄         很多居民家中都有一个存放常备药品的“家庭小药箱”,由于清理不及时,药品越存越多,直至过期失效。服用这些过期失效药品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危害健康;随意丢弃,也会造成环境污染。我们的家庭要如何远离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呢?      过期失效药品危害不容忽视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正常储存条件下质量能够符合规定的期限,是通过药品稳定性试验研究和留样观察等科学方法确定的。《中国药典》规定,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就成为劣药,不但有效成分下降,还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轻则延误病情,重则导致中毒。
  失效药品的危害究竟有多大?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专业人士向记者分析了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一是成分改变。药品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药品的环境不符合要求,会导致药品的化学成分改变,甚至会使药品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质,对人体产生损害。如四环素片过期后,会分解产生有害物质,患者服用会损害肾脏;磺胺类、青霉素类药品过期后,容易引起人体过敏和休克;维生素c被氧化对人体有害。二是药效损失。药品长期存放吸潮或脱水后,进入人体有效的药物成分难以被吸收,造成药效降低甚至全无。三是发生霉变。中成药类尤其是颗粒剂、蜜丸等,存放时间过长,在一定温度下会发生霉变,滋生细菌,而这种霉变有时难以用肉眼辨识。四是危害环境。过期失效的药品被随意丢弃,药品中某些成分在自然环境中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如粉针剂型会造成皮肤溃烂,青霉素散发到空气中会造成过敏等。
  此外,据外地一些媒体报道,有的黑心药贩专收过期失效药品,经过重新包装加工,再高价转卖到缺医少药的偏远农村或黑诊所,这些药品一旦重新进入市场流通,后果十分严重。
      药监部门:一个月回收过期失效药品10多箱
  失效药品危害如此 之大,我市有关部门对此越加重视,7月上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推出便民服务新举措,在全市组织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活动。截至7月底,全市145家定点药房,共回收过期失效生物制品、化学药品、中成药、中草药片剂、针剂等511个批号477个品种共10多箱。
  按照“布局合理、需求适宜、企业自愿、考核选择”的原则,结合我市城乡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等实际,根据业主申请,该局在安庆市区内选择确定了26个已通过gsp认证,具有较好信誉,并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定点单位,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在乡镇设立了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为确保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顺利进行,该局还与电视台联合制作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的电视专题节目,并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利用宣传牌、宣传单、咨询台等,对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性和开展回收的目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一些企业也纷纷推出优惠激励措施,鼓励市民参与药品回收活动。
  为加强对各回收定点药房的监督管理,该局统一制作了定点标识和登记表格,并与各企业签订了责任承诺书,要求定点回收单位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柜存放管理。同时,不定期对回收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管理不规范、有群众投诉举报、回收药品有流失等不良行为的,将随时取消定点回收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企业责任。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该局将统一收集,将按照科学环保的方法,进行集中销毁。
      家庭如何远离过期失效药品危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业人士介绍说,一般西药的保质期在两年左右,中药的保质期虽然长一些,但一般不会超过5年。口服药开瓶后应尽快服用,服用后要拧紧瓶盖。购药时,不要一次性购进大量药品,一般购买药品应不超过一个月的用量。
    家庭储存药品时,应注意药物有效期。按照规定,药品必须标注有效期,否则按劣药对待。药品上都注明了存放条件,有的要放在避光、干燥处,有的则应存放在冰箱里。一旦发现药品在外观上有改变,绝对不可再用。内服药和外用药不要混在一起,应分开存放,以免误拿误用。风油精、红花油等气味大、易串味的药品要单独存放。如果药品标签脱落,不可凭猜测用药。家庭储存的药品不宜过多,应及时清理过期失效药品。药箱要放在固定的地方,防止小孩乱动。
      避免危害家庭需要多方参与
  为保证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顺利进行,我市许多定点回收单位推出了奖励补贴措施,如有的实行上交过期失效药品购买非处方药打折优惠;有的实行上交达到一定数量,奖励日用品等。显然,如果长期对过期失效药品回收进行补贴,企业难以承受资金压力。然而,从我市开展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一个多月的实际情况看,效果并不十分明显。一些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负责人说,药店虽然设有药品回收箱,但如果没有奖励措施,市民对药品回收的热情并不高,一些市民对药店开展的回收活动宣传反应冷淡,认为这只不过是药店的又一促销手段,一些市民甚至要求以药换药。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有关专家向记者阐述了自己的想法,他认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长效机制,需要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多方参与。
  首先,应进行法律规范。建立全省乃至全国统一的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机制,使回收和处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目前,《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但对家庭过期失效药品的处置在法律上仍是空白。为防止过期失效药品再度流入市场或污染环境,可以修改《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让过期失效药品的处置有法可依。
    其次,政府应积极主导。在目前法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对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应积极主导,应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费用补贴机制,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药品回收业务,推动药品回收专业化、规范化。
    第三,生产厂家应多推出小包装药品。现在很多药品都是大包装,拆零散卖利润少,拆零后剩余药品销售有风险,保存也有难度,因此医院、药店都愿意整盒出售,导致市民家里的药品越积越多,以致过期失效。小包装药品可以很好地减少这种浪费。
    第四,应完善医疗保障体系。随机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人对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认识不足,由于看病不方便、支出费用大等原因,近一半的市民生病首选家庭小药箱中已有的药品,并根据过去经验服用,且很少注意药品有效期。老年患者、城市贫困家庭和广大农村家庭病人更是如此。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让农村和贫困家庭都能享受到方便、低廉的医疗服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危害家庭。 
    
      记者手记
  当记者打开自己家中平时不太打开的药箱时,注意一下就能找到几瓶已经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这个平时我们不太注意的小小药箱竟然也会暗藏安全隐患。也许我们不会直接服用,但过期失效药品为环境所带来的影响却是谁也难以预料的。     
    远离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当这样的话越来越多地传入我们的耳朵,当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这样的问题,我们是不是也该好好反省一下。从自己做起,看来,我们有必要经常清理清理我们的家庭医箱,将过期失效药品通过正当途径处理,让这样的危害真正远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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