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9-29 18:01:43
近日,记者在宜城金华联时代购物中心看到,售货员用塑料袋装好两样蜂糕,贴上价格标签,标签上没有保质期和“qs”标志。安庆产玉龙面和冷冻的肉食品也没有“qs”标志。一盒散装海鲜鱼丸,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2007年9月23日,保质期2008年9月17日,而这种产品大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2006年11月26日,保质期1年。在世纪华联、金华联百货广场超市粮食区,不用洗涤的面粉、玉米粉、荞麦粉等毫无遮拦地堆放在木桶里,任人选购,且普遍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卫生部颁布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中规定: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在世纪华联超市内,一袋包装好的净菜,粗看标签,品名、日期等都有,但仔细看,生产日期一栏被改成了包装日期。在干货区的干货食品上,打上的也只是包装日期,原产地的生产日期并未标注。在万家旺纺织南路店,售货员称,一种没有商标、地址、生产日期的“三无”白砂糖是自装的,按规定,商家分装食品没取得“qs”认证,属于非法销售。
据业内人士介绍,监管超市自制食品的职能部门包括卫生、质监、工商等,其中以卫生部门为主导。目前一些超市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但却没有被严格执行,有关执法部门也没有认真监管。有法不依,执法不力是造成目前超市散装食品问题多的根源所在。消费者建议,主管部门应对超市自制食品进行现场的制作检测检验,看其能否达到正式生产企业同样的标准,为超市自制食品生产加道“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