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侃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1-6 9:39:57
我市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11月2日启动。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实行机构和人、财、物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增值收益仍归各县(市)使用。公积金归集、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廉租房建设等方面。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市政府当日召开了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会议。副市长李胜荣出席会议,并就本次公积金机构调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国务院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防范资金管理风险、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权益做出的重要决策,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责任重大。各县(市)政府务必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加强纪律性,认真组织安排,倒排时间表,确保机构调整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