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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机撞死女学生 获刑三年

作者:李勤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12-13 9:17:42        12月12日,宿松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三年。至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这一司机撞死宿松中学一女学生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2007年9月27日12时许,被告人孙某驾驶货车,从宿松县长铺镇马塘拉石料(核载5吨,实载20.59吨)去湖北省黄梅县,行至宿松县城孚玉东路园林步行街北出口对面路段时,越过右侧绿化带冲到非机动车道上,将宿松中学一名15岁女学生碾压致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孙某弃车离开现场约4小时,接警方两次电话传唤才到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案发后,被告人孙某赔偿了被害人家属人民币246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严重超载上路行驶,致使发生严重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孙某在交通肇事后,虽逃离了现场,但经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电话传唤后,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未逃避法律的追究,不能以交通肇事逃逸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某到案不具有主动性,且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不是自首。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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