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翔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2-16 9:09:22
12月8日晚,一家新开业网吧提供免费服务,16岁的高二学生王勇(化名)与同学去上网,离开时却因意外被毁容,家人找老板谈赔偿事宜碰钉子。12月13日,记者帮他们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12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宜城医院。据医生介绍,王勇入院时,一块碎玻璃插在额头眉骨附近,深至骨膜。王勇告诉记者,当晚7点多,他与同学来到开发区一家新开业的网吧免费上网,10点多时急于回家的他撞上了网吧玻璃门,许多碎玻璃扎在额头上,其中一块24厘米长的玻璃插在眉骨附近。
“同学搭车将我儿子送到医院,网吧老板至今不闻不问。”王勇的父亲说,住院已花了1500多元,他找网吧的胡老板交涉,他说给1000元了断。
记者跟随孩子父母找到胡老板,他却说:“本来还准备给点钱,现在一分钱都不给了!”
12月13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的程玉伟律师,程律师告诉记者,即使网吧提供免费上网,仍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玻璃门上未有明显标志,网吧更得担责;伤者是未成年人,网吧允许其入内,本身就违规。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