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抠出婆婆眼睛 恶媳被判无期徒刑

作者:周大庆,周国庆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2-18 9:48:58           本站曾经报道的宿松县恶媳妇张代妹因家庭琐事将婆婆项巧英眼睛抠出致其死亡的消息见报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12月17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张代妹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代妹于2007年6月7日因家庭琐事与其婆婆项巧英发生争吵,项巧英拿起地上的一根树枝欲打张代妹,张代妹将树枝抢过来殴打项巧英,致其婆婆摔倒在地,全身多处受伤。后张代妹又用手朝婆婆的眼睛抓去,致使婆婆的右眼球脱于眼眶外,左眼也不同程度受伤。后张代妹潜逃。被害人项巧英于当日晚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6月8日死亡。7月31日,宿松县公安局在东至县将被告人张代妹抓获归案。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项巧英系因颅脑损伤、骨及软组织复合性多发性损伤、失血、疼痛等外部因素引发心脏病发作导致心力衰竭死亡。
      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代妹因生活琐事与其婆婆发生争吵,进而故意伤害其婆婆身体,致其婆婆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遂依照《刑法》有关条规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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