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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7月起对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作者:徐侃,汪洪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2-3 9:18:37     岳西县石关乡农民喜领失地养老金。储永志 储青 摄    “每月一百元的养老保障金,虽说不多,补贴家用也只能改善部分生活,但比伸手向子女要,好得多!更重要的是让我们被征地农民,感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体验到了亲民、爱民好政策带来的直接实惠……”
  说上述话的,是家住迎江区长风乡新建村的张文端。老张接着说:土地被征用后,养老问题长期是他与老伴的一块心病。现在好了!再过两个月,他也可象老伴一样每月享受领取“退休金”待遇了。
  张文端所说的“退休金”,就是我市从今年7月1日起,向市区被征地农民每月定时足额发放的“基本养老保障金”。该项工作被市政府年初列为全市20项民生工程之一。为真实了解这一民生工程落实情况,记者日前随市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人到迎江区、大观区、开发区等被征地农民家中,进行了随机调查走访。
  据调查结果显示,截至10月底,市区经审查符合发放条件的达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为11800人。目前,已按时、足额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466.9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85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失地农民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在城市化进程中“舍小家,顾大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据资料显示,城区自1992年至今,共依法征用土地近6万亩,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达7万余人。其中,老年人占总人数的17.6%。无非农技能的,占总人数劳动年龄段以上的比例达90%以上。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我市一直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方法进行解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失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日益显现。
  为确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我市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了走村入户和抽样问卷相结合的调查工作,广听民意,并于去年底出台了《安庆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为确保这项德政、民心工程顺利开展,今年初市政府决定将该项工作列为全市20项民生工程之一。并要求各县(市)要加快步伐,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要求,统一制度框架,进行分类指导,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据悉,目前怀宁、太湖、宿松、岳西等县,已相继出台了实施办法。这项惠及全市被征地农民利益的养老保障制度,有望明年在我市达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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