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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消费品存在“坑老”产品

作者:程花根,刘惠子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2-14 9:52:43          记者日前获悉,2007年4季度,安庆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9件,较去年同期的767件,下降了16.4%。已妥善处理651件,处理率98.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64万元。
      其中家电类和百货类仍然是投诉的热点,家电类259件,占总投诉的39%;百货类210件,占总投诉的31.9%;此外,投诉还涉及到房屋及装修建材类,农用生产资料类,服务类等。投诉的内容以产品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为主。
      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表示,从今年4季度投诉特点上分析,老年消费品投诉值得深思。我国已步入老年社会,老年消费具有巨大商机,精明的经营者早就看准了这一时机,针对老年人的消费品层出不穷,而且价值不菲。“比如我们就接待过一位老年消费者,他长期服用某一品牌的深海鱼油和卵磷脂。服用8个月后,不经意中发现同一品牌的产品,生产日期相同,保质期却有2年、3年之分。随即对该产品质量产生怀疑,打电话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才发现该产品是盗用其它产品的批号,属违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市消协提醒消费者碰到类似情况应及时将信息反映到有关部门,以防其他消费者再上当受骗。
      此外,4季度衣服洗染投诉升温。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三部门联合颁布的《洗染业管理办法》实施近半年了,但消费者却知之甚少。针对洗染纠纷不断增多的情况,结合《洗染业管理办法》,市消协特别发出了2007年度第6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送洗染衣物时依据《办法》的规定实行保值清洗,并开具服务单据等,以便发生纠纷时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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