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大永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1-14 10:45:40
本报在1月9日报道了河南籍民工杨兴明向宜秀区杨桥镇铜山村铜山石子厂讨薪不成反被打的事情,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获悉,杨桥派出所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了解中,不过通过协调,铜山石子厂负责人程某陆续为杨兴明支付了2100元医药费。
杨兴明告诉记者,他从1月4日起在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因为前肋骨折,有时候半夜里会疼的睡不着。医生对他说,他至少有4个月的时间不能干活,因此他要求程某除了要支付医药费和欠下的钱之外,还要赔偿他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铜山石子厂负责人程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矢口否认殴打杨兴明。他说,因为出事那天是元旦,自己要出去吃饭,而杨兴明拦着不让走,于是他把杨兴明推出办公室。记者追问如果只是把杨兴明推出办公室,杨兴明的诊断书上为什么会写着“前肋骨折”,程某表示不知道。
对于杨兴明讨要的工资等费用,程某表示自己一直在负担杨兴明的医药费。对于杨兴明所说的“先前垫付的伙食费430元”,程某不承认厂里欠这笔钱,因为杨兴明与他老婆负责河南民工的伙食,与厂里一点关系也没有,厂里只负责他们的住宿。对于杨兴明所说的“押下的500元钱”,程某表示属于暂扣,肯定会还给杨兴明。对于杨兴明所说的“工友方业有的1000多元工资”,程某表示,工资需要方业有本人来领,不能支付给杨兴明,如果厂里把钱支付给杨兴明,今后方业有回来讨要工资,厂里会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