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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限放令” 频闻鞭炮声

作者:汪秀兵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1-25 9:36:41        近日,有网友向本报反映:“我市市区街头和小区内不时传来震耳的鞭炮声,有的甚至是在清晨和深夜燃放,市民不堪其扰。面对屡禁不止的燃放鞭炮行为,市民有很多怨言:我市有明确的‘限放’规定,但是为何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限放令’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有关部门该管一管了,还我们一个宁静的工作和休息环境吧。”为此,1月15日上午,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 婴儿一夜被“炸”哭两次     日前,家住龙井小区的唐女士的小孩一夜间被放鞭炮的声音“炸”哭了两次。唐女士告诉记者说:“那天晚上,我家附近一共燃放了两次鞭炮和一次礼花,时间都在晚上10时以后,最后一次是在凌晨1时多。当时,我丈夫很恼火,怒气冲冲地欲找这个燃放鞭炮和礼花的人算帐,幸好被我拦住了。”唐女士疑惑不解:“我记得政府以前出台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而夜晚明明是‘禁放’时间,为何还有这么多人明目张胆地大放特放呢?”据记者调查,唐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别现象。 “炮弹”从车轮前飞速穿过     前几天,家住壕埂街的蒋女士遇到惊险一幕:“在路过华中西路时,恰巧遇见一商家在举行开业典礼。点燃爆竹礼花瞬间,商店前火花四溅,鞭炮声震耳欲聋,旁边小轿车的警报器都被振响了。当时,我正好送孩子上学,又要赶着上班,只好冒着危险向前直冲。正在这时,一个从礼花里喷出的‘炮弹’直直地冲向路上行人,还好,我比较幸运,‘炮弹’从我车轮前飞速穿过,可把我吓坏了。”后来,蒋女士准备找商家理论,但由于时间紧,上班快迟到了,蒋女士只好吃了“哑巴亏”。 拉炮伤了小孩的手     家住龙狮桥的蒋先生一提到拉炮就来“火”。他气愤地说:“前几天, 我儿子不知从哪儿买来几盒砸炮和一些拉炮。在玩耍时,拉炮是拉响了,却伤了我家小孩的手,痛得孩子哭个不停。虽然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手指被炸黄了,有点肿。不是说商店里不准销售拉炮、摔炮和砸炮吗?我看有关部门该管一管了!”公安和安监部门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销单位不得销售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纸、地老鼠、土火箭、手持式闪光雷和直径大于30毫米、长度大于200毫米的双响炮等烟花爆竹制品。 燃放烟花爆竹污染首当其冲     据市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士介绍,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明显增高,另外,燃放产生的灰尘在空气中飘浮,增加了空气中颗粒物的密度。不仅如此,燃放烟花鞭炮还会造成噪声,影响学生学习,市民工作和休息。 实施“限放令”关键在监管     1月15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6年我市下达对燃放烟花爆竹实行“限放令”,同时,原《安庆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废止,也就是说,2006年,我市将“禁放”修改为“限放”。据悉,“限放”有规定的时间和区域,除除夕至正月初一允许全天燃放烟花爆竹以外,其他时间及深夜是绝不允许燃放爆竹的。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出台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有明确的规定,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地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
    既然有明确规定,为何燃放烟花爆竹的随意性行为屡禁不止呢?市安监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是个“老问题”。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项立忠说,燃放烟花鞭炮是市民的传统习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主要是市民意识不强,没有养成自觉遵守“限放令”习惯,要想改变这种“有禁不止”的现状,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和执法的力度,还需要市民提高自觉意识。
    住在蔡山路的唐先生告诉记者,刚实施“限放”那年,公安、街道、社居委等全部动员起来,鞭炮燃放的现象明显的少了。渐渐的,管理松散了,燃放鞭炮的现象又开始多起来,今年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如果还像以前那样严格管理,即使不能完全落实‘限放令’,至少也会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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