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欣洁,李大永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2-27 9:33:41
本站2月25日报道了《七旬老太捡破烂度日》一文,记者第二天采访了市大观区经贸委夏主任。夏主任表示,他们对此事非常重视,正在着手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夏主任表示,安庆市石灰厂属于集体企业,以前属于宜秀区经贸委,在划转到大观区经贸委之前就已经完成改制,只有土地出让问题没有解决。可以肯定的是,因为安庆市石灰厂附近行政区划再次调整和206国道拓宽,原订的还房协议无法落实,他们正在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货币交换以解决此事。
记者随即联系了安庆市石灰厂的陶厂长。陶厂长告诉记者,戴月英老人的爱人苏绍富原是厂里的一个车间主任,戴月英老人在厂里盖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当时之所以会签住房安置协议,是因为考虑到戴月英老人丈夫和儿子都去世了,孤儿寡母的很让人同情。因为实际情况,还房实现不了。厂里准备支付给戴月英老人1050元水费,505元电费,4个月的房租400元,修厂围墙的费用600元,以及按照600元/平方米支付房款(原为400元/平方米,后每平方米增加200元补助),共计47555元。陶厂长说,她希望此事能够得到合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