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大永,汪秀兵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2-27 9:31:16
市民吴先生:前几天,我想到人才市场找份工作。我发现几乎所有的用工单位都规定了新录用的员工必须有一个试用期,有的用工单位要求试用期为一个月,有的用工单位则要求试用期为三个月。请问,单位用工的试用期应该为多长时间?
2月20日,记者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王监察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同一用工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